|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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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15 14:22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商改字[200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会展业的国际化、产业化、现代化和市场化,发挥会展业在促进工业制造、商贸流通、城市建设、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旅游娱乐等方面的拉动作用,我部决定联合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于2005年5月20日-21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以下简称“会展论坛”)。为加强对会展论坛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论坛的组织和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会展论坛的重要意义
本届会展论坛将深入探讨我国会展业的产业化、国际化、人才教育、法规建设、标准化,充分展示和宣传我国会展业的发展成果。本届会展论坛的举办,将促进国内外会展业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国内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会展经济的较快增长。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会展论坛的重要意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保障会展论坛顺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指导,协助招商招展
为落实部领导要将会展论坛“办成精品”的指示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工作,根据论坛资源和本地区会展业的特点,积极推荐本地会展企业参会参展,大力协助和支持承办单位开展招商招展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联系人:赵 涛 徐 敏
电 话:010-85226546 85226548
传 真:010-65135992
(二)会展论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林 陈庆光 张寅午
电 话:86-10-68991762 68991763 68991559
传 真:86-10-68991084 68991766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四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