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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的通知
2005-01-10 12:13  商业改革司

商务部办公厅文件



商改字〔2004〕76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


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将于2005年9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为提高我国零售业的竞争力,充分展示我国零售业发展水平,推进我国零售企业与国际零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零售业资源的整合和结构优化,引导和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决定同期举办“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为加强对本届博览会的指导与管理,切实做好展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确保展会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本届零售业博览会的重要意义

  2005年是中国全面开放零售业的开局之年,本届博览会的举办将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带动经济发展,引导和推动我国零售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本届博览会全面展示我国流通企业的发展水平,促进零售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加大工商联手和区域合作力度,促进我国生产与零售企业学习借鉴国际零售业的先进经验,提高国际竞争力,走向国际市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本届博览会的重要意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届博览会的顺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指导,协助招商招展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抓住本届博览会的有利商机,加强组织指导工作,大力推介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积极鼓励和推荐本地有实力、有影响的工商企业报名参展,组织大型零售集团、采购商和代理商参展参会,展示本地区零售企业发展水平和精神风貌,以加快推动本地区零售业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报名参展企业认真审定、严格把关,保证参展企业的质量。

  三、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吸取国际先进经验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国际零售商相聚北京的机会,积极组织业界代表到会参观学习,认真学习和吸取国外零售业的发展经验,转换企业经营理念,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力求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零售业的发展差距,加快实现与国际接轨。

  四、联系方式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联系人:赵 涛 杨宝京

  电 话:010-85226546 85226501

  传 真:010-65135992

  (二)中国商业联合会

  大会论坛联系人:刘建沪 周京英

  电 话:010-68391210 68391202

  传 真:010-68391298

  博 览 会联系人:梁 蓉 王柯毅 李 宝 邵连红

  电 话:010-66094546/48/42/41

  传 真:010-66094547/42 66011348

  E-mail:xingyuan0903@sina.com



  附件: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 件



      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展会将于2005年9月6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为提高我国零售业的竞争力,充分展示我国零售业发展水平,推进我国零售企业与国际零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零售业资源的整合和结构优化,引导和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决定同期举办“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

  一、名称:第12届亚太零售商大会暨2005中国零售业博览会(12th Asian Retailers Convention and 2005 China Retail Trade Expo)

  二、时间:2005年9月6日-10日

  三、地点:大会论坛 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博 览 会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四、主题:合作与发展

  五、宗旨:积极促进亚太地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大力宣传我国零售业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全面展示国际零售集团的发展水平和远景目标,学习借鉴国际零售业的先进经验,致力为我国生产企业与国内外零售企业及相关企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国的生产与零售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的跨国零售企业,创造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支持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承办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协办单位: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中国烹饪协会

         中国饭店协会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中国五交化商业协会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IBM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大商集团

         香港雅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会务策划: 北京中商联联合展览发展有限公司

  七、组 委 会

  名誉主任: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顾 问:白立忱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主任

       黄孟复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主席

       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王岐山 北京市市长

  主 任:张志刚 商务部副部长

       何济海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

  执行主任:张庶平 中国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副 主 任: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

       田元兰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安惠民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姜 明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石肖岩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中国商报社社长

       范文明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中国企业集团公司总裁

       谷 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总裁

       李顺利 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海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蔡鸿生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会长

       李泉山 天津市商务委主任

       刘恒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山东省商会会长

       陈 棠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广州商业总会会长

       秦文武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章必果 重庆市商业联合会会长

       冯国经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香港利丰集团董事局主席

       于曰江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好又多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如论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世纪金源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

       韩景泉 北京新燕莎控股集团董事长

       张新生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牛 钢 大连大商集团董事局主席

  八、活动安排

  (一)大会论坛

  时间:2005年9月6日-8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内容:论坛将邀请国内外著名零售企业管理者及专家学者围绕变革与合作的主题,分别就零售企业市场变革趋势、零售企业发展战略、零售管理新理念、新技术及零售商与供应商战略协作等十几个议题发表演讲并开展研讨等。

  (二)博览会

  时间:2005年9月8日-10日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活动:1.参展企业暨品牌专场推介会;

     2.国际名优品牌产品贸易洽谈会;

     3.大型零售、超市企业招商引资洽谈会;

     4.专业采购商采购说明会;

     5.商业地产、特色商业街及商铺投资合作洽谈会。

  九、博览会展示内容

  (一)国内外大型零售、超市企业形象展示

  展示内容: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批发市场等企业。

  (二)现代零售企业信息技术与专用设备装备应用展示

  展示内容:现代零售企业信息技术设备及管理软件:智能化中央监控系统、中央信息处理系统、中央财务控制系统、中央统计分析系统、中央人事管理系统、中央安防消防监控系统、条形码识别系统、电子商务技术,商品采购、库存、配送、柜存、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系统及各类消费卡等管理软件及专用设备;商用冷藏展示柜及制冷设备,购物车、各式货架及商品展示陈列道具等设施与设备。

  (三)商业现代物流技术及物流专用设备展示

  展示内容:商业现代物流企业、商业仓储服务企业、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管理软件、物流机械和技术等。

  (四)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及投资合作项目展示

  展示内容:特种商品、服务、技术、餐饮等特种经营项目持有者且有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需求的商业服务企业。

  (五)商业地产与投资合作项目展示

  展示内容: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特色商业街改造与建设项目、社区商业用房、商铺、商场、购物中心、商务楼等项目。

  (六)国际零售业形象及产品展示

  展示内容:外商及外资零售企业、产品、技术等。

  (七)商务车辆展示区

  展示内容:配送车、冷藏车、购物车、采购电动车、大型机械等。

  十、参展企业要求

  1.参加博览会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应达到10亿元以上;

  2.参加博览会的生产企业应是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的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出口条件;

  3.参展商品必须是质量达标、性能可靠、消费安全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名、优、特、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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