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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青岛市餐饮和住宿业发展指导意见
2007-02-08 09:31  文章来源:青岛市经贸委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2007年,全市餐饮和住宿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大众化的方向,进一步加快餐饮街区建设,壮大品牌企业,培育餐饮文化,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全市餐饮和住宿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全年餐饮和住宿业零售额达到160亿元,同比增长16%以上。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餐饮街区建设
  2007年,各区要继续把推进特色餐饮街区建设作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规划,着重从提高档次、突出特色、扩大规模、优化布局和完善功能等方面入手,加快培育和建设。全年,在市区规划、培育和发展13条餐饮街区,更好地发挥餐饮街区的龙头作用和聚集效应。
  1、抓好云霄路、闽江路、登州路等已基本形成规模、特色较为突出的餐饮街区的改造。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周边环境,进一步提升档次、增强辐射,打造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特色街区,为奥运和旅游业发展提供特色餐饮服务。云霄路要突出地方海鲜特色,加快名优企业引进和调整,搞好美化亮化;闽江路要突出各地风味特色,积极引进全国各大菜系的品牌企业,增加酒吧、咖啡、茶馆等休闲网点;登州路要突出啤酒文化特色,增加网点数量,扩大规模。
  2、培育和建设10处特色餐饮街区。各区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布局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围绕商贸、商务聚集区和居民生活的市场需求,做好餐饮街区的规划布局,加快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一是结合中山路、台东、李村、香江路和辽宁路等市、区级商业中心的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餐饮街区。对中山路原“劈柴院”区域进行规划,逐步汇聚地方特色小吃;加快台东八路、大崂路、武夷山路和泰山路等区域改造步伐,增加餐饮网点,整治周边环境。二是在沿海旅游区域,加快改造麦岛路海鲜餐饮街,抓好石老人、薛家岛等特色餐饮街区的规划建设,扩大旅游消费。三是根据当地需求,加快重庆北路(流亭段)韩式风味美食街和嘉禾路民俗餐饮街的改造建设,优化全市餐饮街区布局结构,促进平衡发展。
  二、大力培育餐饮品牌企业
  各区要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快规模扩张,推动行业发展。全年,继续培育10大餐饮企业,打造50个特色企业,增强我市餐饮业的整体实力。
  1、抓好骨干龙头企业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市10大餐饮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带头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和住宿企业集团,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加快规模扩张。全年新增3家营业额过亿元的餐饮企业,总数达到10家;力争在市区以外新发展10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连锁经营网点;1家企业跻身全国餐饮业百强行列。
  2、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企业。2007年,通过确定标准,加大宣传,整体包装,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佳酒吧、十佳小吃店、十佳火锅店、十佳配餐企业、十佳经济型酒店“五十佳”认定活动,加快特色餐饮企业的推介,推动企业发展。
  3、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中华老字号”认定和“品牌万里行”等活动,挖掘和培育3—5家具有青岛历史文化特色的餐饮品牌企业。全面推行国家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工作,力争全年新增10个国家一级以上酒家,总数达到22家。
  三、努力推进菜品创新
  进一步挖掘青岛特色餐饮文化,培育青岛特色菜和各种风味小吃,促进餐饮经营内涵式、特色化发展,提高青岛餐饮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组织好第八届中国美食节。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菜品和特色餐饮来我市参加展销,创造条件吸引名优企业落户我市;邀请专家、名厨传授餐饮理论和技艺,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搞好青岛代表菜和特色小吃展示展销和推介,丰富我市餐饮市场,扩大城市影响力。
  2、开展奥运菜品(小吃)评选活动。会同奥帆委,突出人文奥运主题,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在全市餐饮行业开展奥运菜品(小吃)征集、认定活动,创新有青岛风味特色、营养价值的特色菜品和名特小吃。
  3、加强餐饮与旅游、会展、休闲等其他行业的结合。在啤酒节、海洋节、糖球会、樱桃节等节会活动期间,各区要引进和组织特色餐饮企业举办群众性餐饮展示展销活动,扩大经营,营造节日氛围,提高青岛特色餐饮的知名度。选择2—3条特色餐饮街和沿海一线部分宾馆、酒店,在不扰民、无污染、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开办夏季旅游餐饮消费场所,满足市民和游客夜间消费需求。
  4、加强与餐饮专业院校的合作。搞好餐饮发展理论、菜品创新、健康食谱、食品科学、饮食文化、原辅材料加工等方面研究,编撰青岛优秀厨师、优秀菜品专业书籍,搞好宣传,推动青岛餐饮文化发展。
  四、积极发展大众化餐饮
  以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为核心,推进业态创新,促进餐饮业多样化发展,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引导消费观念转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1、深入实施“绿色早餐”工程。根据市区居民需求,积极发展适合大众早餐消费的经营模式,在人流量大和居民社区发展限时经营流动餐车,并推进连锁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整合社会资源,全年新发展“绿色早餐”便民网点100处。同时,引导“绿色早餐”向午餐、晚餐延伸,进社区、进超市、进家庭,扩大“绿色早餐”的覆盖面和辐射力。
  2、推动餐饮配送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适应当前企业、机关、院校、写字楼等餐饮服务的需求,加强餐饮配送市场的规范管理,制定并推行餐饮配送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同时,大力培育发展骨干帮厨公司,选择10家企业,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其强化卫生管理,完善配送流程,增加花色品种,保持合理价位,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年内,争取10家企业日配送量达到5万份,配送服务单位200家左右,配送量和服务企业数量均增长50%以上。
  3、促进各种大众化饭店的发展。根据我市旅游和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在崂山等旅游区和居民社区,大力引导发展各种主题餐厅、餐饮超市、旅游快餐、小吃店和餐饮大排档,并引导品牌企业开展电话点餐、网上订餐服务,适应家庭餐饮消费社会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年内,在湖光山色、洛阳路等8个社区配置餐饮网点。
  五、促进住宿业快速发展
  2007年,要继续优化全市住宿业结构,合理布局,稳步发展星级酒店,积极发展经济型酒店,规范发展各类大众化旅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宿业的服务能力和接待水平。
  1、积极推进经济型酒店和商务酒店的发展。各区要根据实际,利用闲置网点和设施,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经济型酒店品牌企业开办连锁店,支持其加速规模扩张,年内市区新发展80处经济型酒店。同时,培育3—4家本土商务酒店,引导其发展连锁经营,扩大规模,规范发展。
  2、加快大众化旅馆经营服务标准的制定,规范社会中小旅馆的发展。各区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城乡结合部积极引导发展汽车旅馆;完善管理体制,按步骤、有重点地对火车站、长途站周边等人流、客流和住宿网点相对密集区域的中小旅馆进行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卫生、舒适、安全的住宿服务。
  3、根据我市经济和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加强规划引导,切实抓好沿海一线、奥运场馆周边、楼宇商务中心区等区域星级酒店建设,年内市区新增四星级以上酒店6—8家。根据市场需求,在旅游度假区发展疗养型酒店、运动酒店、生态庄园酒店和别墅式酒店等。同时,围绕着能源节约、资源保护和食品安全,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创建6—8家国家级“绿色饭店”。
  六、全面提高餐饮住宿行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以迎办奥帆赛为契机,在餐饮和住宿行业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和现代化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1、按照奥帆赛的要求,在全市选拔、确定一批奥运餐饮推荐饭店、经济型酒店和餐饮街区,有计划地进行餐饮住宿服务演练,并抓好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基本英语会话等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和现场应急应变能力。
  2、在香港中路商业中心,积极引导星级饭店引进各式中高档西餐菜品,引进和建设1—2个档次较高的清真特色店,满足中外游客的不同消费需求。
  3、推行餐饮卫生信誉度管理。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卫生信誉度A、B、C、D四级管理,餐饮企业信誉度管理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全市总数达到245家。
  4、加大行业标准推行力度。引导企业落实国家和地方餐饮和住宿行业质量、卫生标准,提高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完善餐饮服务质量规范,倡导标准化与个性化服务。年内,制定出台《青岛市餐饮业管理办法》,从食品安全、网点布局、行业规范、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规范。
  七、加强规划引导,强化市场管理
  各区要结合实际,完善餐饮和住宿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年内,把餐饮住宿网点规划纳入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我市餐饮住宿业发展的目标、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大政策扶持,2007年市将继续对实施“绿色早餐”工程、重点餐饮街建设改造、社区便民餐饮网点配置等社会性、公益性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各区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政策,加大工作措施,加强引导和管理,为餐饮和住宿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餐饮市场管理。各区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餐饮、住宿业市场整治力度,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行业利益的非法行为。突出抓好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和露天餐饮、路边餐饮、流动餐饮等卫生、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卫生和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优化餐饮和住宿市场环境,维护群众消费安全。
  3、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各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围绕餐饮业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行业培训、行业认定、行业交流、行业自律和信息服务等活动,促进全市餐饮和住宿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青岛市2006年餐饮和住宿业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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