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字[2007]4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进一步推动我国食品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扩大消费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我部定于2007年11月9日至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展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办好食博会重要意义的认识
食博会是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品牌展会,往届食博会的成功举办,对于扩大消费,引导和支持食品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食博会将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业的现代发展水平,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和供应商的品牌形象,促进国内外企业交流、贸易洽谈、扩大合作,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推进我国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食博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做好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保障食博会顺利举办。
二、加强组织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展
为保证本届食博会的专业水准和行业代表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根据本地区食品行业特点和展位分配安排(附件2),广泛发动和积极组织食品产业链的各类企业参展参会,同时做好报名企业及产品的质量把关,更多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参加,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扩大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组织当地有实力的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
为提高食博会筹备工作效率,主、承办单位都确定了专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各地及时衔接沟通。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联系人:赵涛 梁兆山
电 话:010-85226546 85226438
传 真:010-65135992
(二)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贸易局)
联系人:林云秀 麻宏贤
电 话:0574-87345735 87342149
传 真:0574-87362509 87363616
(三)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部)
联系人:王柯毅 何天
电 话:010-66094541 66094505
传 真:010-66011348
附件:1.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方案
2.展位分配表
3.参展回执表
附件1:
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方案
为加快我国食品行业发展,提高食品质量,强化食品安全,促进食品流通,本届食博会将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业的现代发展水平,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和供应商的品牌形象,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促进企业合作,进一步推进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
一、名称: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
二、时间:2007年11月9日~12日
三、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四、主题:食品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四)执行承办单位:宁波市贸易局
(五)组委会成员
主 任: 姜增伟 商务部副部长
金德水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何济海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
陈士能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
毛光烈 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主 任: 冯顺桥 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司长
常晓村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
房爱卿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司长
姜 明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王世成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孙志丹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丁耀民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炳水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明夫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德生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副巡视员
办公室主任: 王德生 (兼)
周日星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王昌友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巡视员
叶胜强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松才 宁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猛进 宁波市贸易局局长
刘建沪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会展部部长
曾会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市场部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彭克泉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处长
沃家荣 宁波市贸易局副局长
张青山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
王柯毅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部处长
孙启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市场部处长
六、主要活动
(一)展览展销
展览展销活动要充分反映国内外食品行业发展的最高水平。具体内容包括: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机械、食品包装、水产品及肉制品、乳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名特优农产品、老字号食品、清真食品、烟草、航空食品、旅游食品、国际食品等。
预计展览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
(二)主题活动
1、开幕式
时间:11月9日上午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内容:邀请国家及有关部委、地方省市领导和海内外宾客,参展商、采购商等参展观摩代表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等,参展参观人数在2万人以上,成为隆重、热烈的大型盛典。
2、中国食品安全与行业发展高峰论坛
时间:11月9日下午
地点:宁波市五星级饭店
内容:邀请业内著名专家和有关部委局领导就促进食品生产和流通、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推进食品行业发展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力求内容有新意,形式有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为参展参会代表提供一个有效的业内交流、政府与企业之间交流的平台。
3、招待宴会
时间:11月8日晚
地点:宁波市五星级饭店
内容:邀请与会领导、贵宾、组团单位负责人,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成为互相交流、增进友谊、寻求合作、促进发展的有效平台。
4、文艺晚会
时间:11月8日晚
地点:宁波大剧院
内容:邀请国内著名文艺团体,举办一场富有特色的文艺晚会,宣传食品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的意义,增添食博会人文气息和喜庆气氛,提升食博会的品牌形象。
5、洽谈推介活动
时间:11月9日下午~12日上午
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内容:举办国内外大型商业连锁集团食品采购洽谈,签约系列活动和国内外食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发布会等活动,促进食品生产和零售企业的交流与衔接,扩大国际连锁零售企业在中国的食品采购份额。
附件2:
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展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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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标准展位数
(个) |
地区 |
标准展位数
(个) |
地区 |
标准展位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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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800 |
吉林 |
30 |
广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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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100 |
黑龙江 |
30 |
海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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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100 |
湖北 |
30 |
青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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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100 |
湖南 |
30 |
新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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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100 |
安徽 |
30 |
西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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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100 |
内蒙古 |
30 |
宁波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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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100 |
陕西 |
30 |
青岛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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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30 |
山西 |
30 |
大连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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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30 |
江西 |
30 |
深圳 |
30 |
|
重庆 |
30 |
云南 |
30 |
厦门 |
20 |
|
河北 |
30 |
贵州 |
30 |
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 |
10 |
|
河南 |
30 |
宁夏 |
20 |
|
辽宁 |
30 |
甘肃 |
10 |
合计 |
2505 |
附件3:
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参展回执表
一、参展厂商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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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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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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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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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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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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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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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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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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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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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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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展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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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职务 |
抵达时间 |
预定房间 |
注册正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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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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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
3m×3m |
双开标准展位
3m×3m |
特装展位m2 |
展区类别(10个专业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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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展物品及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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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物品名称 |
卫生许可证号 |
生产许可证号 |
水源要求 |
电源要求 |
冷 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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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展物品
注:1、需特装异形展位的单位请于2007年10月1日前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2、托运展品必须在11月1日前运抵宁波;自带展品在布展期(11月6日)前到达。
3、参会正式注册代表请于11月6日上午8:30至8日晚22:00前到达,提前或逾期自理。
4、参展细则请详见www.cfpe.c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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