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杭州召开
2007-11-15 13:59  文章来源:商业改革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1月14日,商务部在杭州市召开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杭州市贸易局、天津市行政审批办、北京市商务局等8个单位介绍了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和经验。11月15日,会议组织现场考察宁波“81890”求助服务中心和杭州三替服务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商务部门主管处长及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代表,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参加了会议。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家政服务业现场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07-10-29 08:41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八(山东金德利)    2007-08-23 16:12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七(长春)    2007-08-22 15:44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六(西安)    2007-08-22 15:37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五(厦门)    2007-08-20 10:50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四(武汉)    2007-08-20 10:43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三(江苏)    2007-08-17 15:59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二(重庆)    2007-08-17 15:50
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之一(济南)    2007-08-16 14:28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姜增伟副部长在全国发展大众化餐饮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2007-08-13 08:4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