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
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8年重点流通项目的函
2008-02-21 09:30 文章来源:
商业改革司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商办改函[2008]1号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
根据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的通知》(商改发[2007]313号)要求,我们审核汇总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开发银行各地分行上报的83个重点流通贷款项目(详见附表),贷款金额212亿元。现将这些项目推荐给你们,请协调各地分行予以落实。
附件:
2008年重点流通项目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一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8年重点流通项目的函》的通知
2008-02-21 09:42
2008年重点流通项目表
2008-02-21 09:20
姜增伟副部长在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7-10-16 09:30
国家开发银行商品流通项目开发评审指导意见
2007-08-20 11:32
商务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2007-08-09 11:27
姜增伟副部长与国家开发银行姚中民副行长会谈
2007-02-02 16:26
姜增伟副部长拜会国家开发银行王益副行长
2006-07-18 10:43
姜增伟副部长拜会国家开发银行王益副行长
2006-07-17 17:03
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2005-05-23 13:4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