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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5号
2009-04-15 11:28  文章来源:商贸服务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铁岭分公司、南京中石油联安石化有限公司、中山市振扬石油有限公司、龙口市商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泓源化工经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南京中石油联安石化有限公司、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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