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全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工作会议”文件及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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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5 15:31 文章来源:商贸服务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商商贸发[2009]8号),2009年1月16-17日,由我司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组织的“全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工作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会上部署了2009年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工作,布置了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报表,并就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直报系统及如何上网填报等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讲解。
为便于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生产资料典型企业及时了解会议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现将会议有关文件和材料发给你们,请务必转发本地区纳入商务部定点统计的未参会生产资料典型企业,并负责组织、协调被选定的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附件:
1.《商务部关于印发〈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生产资 料流通部分)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姜增伟副部长在全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布置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4.《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报表上网报送指南》
5.“全国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工作会议”参会企业名单
6.未参会生产资料典型企业用户初始密码
商贸服务管理司
二OO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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