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全面开展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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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6 16:30 文章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准备阶段(2007年3月底前完成)
1.制定方案
根据商务部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整体部署,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零售企业(包括百货业)分等定级工作方案。
2.组建机构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建立本地零售企业分等定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组。建立本地区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企业均要设立联络员制度,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市,各市与区(县)、各区(县)与零售企业之间保持联络渠道畅通。
评定委员会是各地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评定委员会的成员通常由本级包括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是评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通常由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调研摸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规定,深入实际调研,摸清本地区零售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本地区百货企业管理档案,2007年上半年完成其它主要业态企业的管理档案。
4.宣传培训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动员本地媒体,对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进行广泛的舆论宣传,并对本部门、本地企业及相关参与人员进行规范、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5.本阶段要求:
(1)要将分等定级工作向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并取得支持。制定本地区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方案要与本地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商务主管部门商务管理工作相结合。
(2)深入调研,建好平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作为内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摸清本地零售企业的底数,抓紧建立零售企业相关业态的资料档案,为今后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3)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评定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专家组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广泛性,要有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方面人员组成。
(4)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分等定级工作的宣传方案,周密安排,指导当地新闻媒体针对分等定级工作展开正面舆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关注度,引导各种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针对新形势下的行业管理工作,尤其对合资、独资、民营零售企业要注意正面引导,讲究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工作,把好事做好。
(5)2007年3月底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机构名单、百货店调研摸底情况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二、企业申报阶段(2007年5月底前完成)
1.企业申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百货企业对照规范进行申报。企业以网上申报为主。
2.企业整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行总体指导,针对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零售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以典型带动、指导零售企业自身整改,切实提高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分等定级的工作目标。
3.本阶段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百货零售企业自愿参加零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名称规范。申报企业名称要规范一致。申报企业名称应使用单店规范的全称。同一个企业使用的名称在各种报表中应一致。不要使用与上级公司相同的名称。
(3)严把企业准入关。申报企业成立开业至少两年以上。目前运营正常,没有诉讼情况和较大经济纠纷。
(4)抓好整改关键环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抓紧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整改。
(5)上报材料真实。申报企业填报数据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6)评定公开公正。三个满意度调查要由第三方进行测评。
(7)按时完成报送。2007年5月底前企业申报完毕,报送至各地中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地方审核评定阶段(2007年7月底前完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实地考察、审核。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定包括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评定委员会验收、评定委员会认定等几个程序。
1.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2.专家组评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初审、验收结果送专家组评审。专家组评审程序、方法:
(1)预先通报专家将要讨论的问题,使专家做到心中有数;
(2)事前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规则;
(3)提供充分的研究、审定问题的相关资料;
(4)采用量化评分、评估论证等方式审核。
3.评定委员会验收。评定委员会组织验收组,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实地验收;验收按照分等定级的规范,采取听、看、问、查等方式进行。
4.评定委员会认定。召开评定委员会会议,对达标百货店评审结果进行认定,将达标百货店名单网上报商务部备案。
5.本阶段的要求:
(1)各地要借鉴试点城市的经验,认真审核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时,可由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方面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等方面人员组成若干专业组审核、评定。
(2)实地审核,分级把关。采用网上审核与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达标百货店要经过区县商务部门实地考核,由各中心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评定。省会城市商务部门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网上填写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审定表提交至商务部;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部门可直接提交至商务部。各地在网上提交审定表的同时,还需填写纸质审定表(附件6)并盖章后按程序报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07年7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至商务部。
四、商务部审核评定阶段(2007年9月底前完成)
商务部的审核评定包括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评定委员会验收、评定委员会认定、网上公示、公布名单等几个程序。
商务部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达标百货店中选出金鼎百货店备选名单,并进行审核评定。选择标准参考试点工作中金鼎百货店的比例、各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例、本地零售业发展程度等因素。
达标百货店和金鼎百货店最终认定结果由商务部统一安排在商务部网站、商业改革司子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网站、相关行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完毕,由部里统一公布、颁发牌匾。
五、百货店分等定级总结阶段(2007年10月)
在百货店分等定级工作结束后,将结合其他业态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会议。
六、其他业态分等定级工作
1.2007年上半年开始,在总结百货店分等定级规范制定和评审程序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大型超市分等定级规范的调研,一季度完成超市分等定级规范的起草和制定,4月份开展超市分等定级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1000家大型超市的分等定级工作。
超市分等定级工作的要求与百货店相同,工作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进行调查摸底。2007年8月底前完成。
(2)企业申报。2007年9月底前完成。
(3)地方评定审核。2007年10月底完成。
(4)商务部审核评定。2007年11月底前完成。
2.便利店、购物中心等其他业态分等定级工作将在2007年下半年展开准备工作,年底完成相关业态评定规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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