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族贸易 >  正文

姜增伟副部长在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国际投资环境暨项目推介会上的致辞
2007-08-03 15:42  文章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2007年8月3日,呼和浩特)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下午好!
  在海内外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国际投资环境暨项目推介会开幕了。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商务部对海内外嘉宾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欢迎!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产业转移加速,国际投资十分活跃。从2004年开始,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 2005年全球FDI流入9160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9%。在新一轮国际投资增长中,以服务外包为特征的全球产业转移成为重要的推动力,以每年30%-40%的速度扩张,预计到2007年全球服务外包的总量将达到1.2万亿美元。国际投资合作前景广阔,银行、保险、商务服务、旅游、交通运输、信息及相关产业、分销、物流等成为国际投资的热点。
  国际投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当前,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国际石油价格高位波动,通胀压力加大,加息预期上升,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级,这些都会对国际投资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应当趋利避害,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从中受益。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是不可逆转的。邓小平先生说过,中国对外经济开放,最少50年到70年不会变,即使变,也只能变得更加开放。对外开放以来,中国累计利用外资已达7000多亿美元,这是中国经济进步的重大表现。加入WTO后,中国认真履行入世承诺,积极扩大服务领域开放。在WTO注册的160个服务贸易开放门类里,发达国家为108个,发展中国家是54个,中国开放的服务业门类已超过了100个。2006年我国服务领域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129家,实际使用外资147亿美元,同比增长25.8%。随着中国法律体系、金融体系的完善,外资并购也日趋活跃。中国还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来华设立物流、金融、运营中心,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动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便利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吸收的外资并不多。2006年,发达国家吸收外商投资达8000亿美元,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65%以上;其中,美国1773亿美元。而同年中国吸收外资695亿美元,只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6%。中国人均吸收外商投资只有53美元,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仅占发达国家人均水平的1/12。为此,中国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中国西部地区区位独特,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政策优惠,发展潜力大,投资机会多,市场前景广阔。今天举办的国际投资环境暨项目推介会为我们搭建一个投资合作的新平台,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加强交流,扩大共识,拓展合作领域,共谋发展大计。在这次推介会上,中外企业和一些地区将进行投资环境和项目推介,并将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我们欢迎海内外朋友来中国西部地区投资发展。我相信,你们的投入将获得丰厚的回报!
  最后,预祝本次国际投资环境暨项目推介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姜增伟副部长出席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外宾招待晚宴    2007-08-04 00:05
姜增伟副部长在内蒙古呼和浩特调研农副产品流通工作    2007-08-03 23:52
姜增伟副部长出席民交会国际投资环境暨项目推介会    2007-08-03 23:30
姜增伟副部长出席自主创新与民族品牌发展战略高峰论坛    2007-08-03 23:20
姜增伟副部长抵达呼和浩特出席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    2007-08-03 09:42
姜增伟副部长听取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2007-07-17 16:52
姜增伟副部长考察济南市大众化餐饮工作    2007-07-06 08:50
姜增伟副部长听取湖北省减债脱困工作汇报    2007-06-27 13:57
姜增伟副部长考察新光天地    2007-06-25 10:59
姜增伟副部长会见贵阳市市长一行    2007-06-22 10:5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