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开发性金融支持流通业
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我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下发了《国家开发银行商务部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做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工作的通知》(开行发[2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12月4日我部商贸服务管理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核对和推荐流通企业开行贷款项目的通知》(内部明电,以下简称《明电》)。请各地结合2008年已推荐项目的核对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调整和完善,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重点项目落实进度表》(见附件1),并在每月末上报(商贸服务司)。我部将会同开行总行分批选择部分成熟项目重点协调落实。
二、请各地按照《通知》和《明电》要求,结合当前扩大消费有关政策措施和各地流通情况,认真组织新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各种适当形式组织流通企业了解熟悉此项政策的内容和有关规定,争取不要遗漏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标准和条件参见附件2)。
三、项目可分批报送(按项目类别汇总,分别报送我部相关内贸司局,报送格式见附件3),经筛选后分批次向开行总行推荐,经开行总行认可后向各地分行下达。
四、申报项目上报前应按《通知》要求征求开行所在地分行意见,无分行意见的项目我部不予以推荐。
五、经开行总行认可并下达的项目,各地要按要求做好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
商贸服务管理司 林健
电 话:010-85093763 传 真:010-85093767
电子邮箱:linjian@mofcom.gov.cn
市场秩序司 刘红宇
电 话:010-85093361 传 真:010-85093363
电子邮箱:liuhongyu@mofcom.gov.cn
市场建设司 陈素红
电 话:010-85093704 传 真:010-85093703
电子邮箱:chensuhong@mofcom.gov.cn
市场运行司 丁书旺
电 话:010-85093862 传 真:010-85093860
电子邮箱:dingshuwang@mofcom.gov.cn
附件:
1.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重点项目落实进度表
2.国家开发银行流通项目贷款有关要求
3.新增项目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 日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重点项目落实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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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贷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申贷额
(亿元) |
建设项目 |
并购项目 |
抵押物落实情况 |
与开行沟通情况 |
已获承诺
贷款额度 |
已发放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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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规划、征地等完成情况 |
谈判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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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注:1.需要简要说明企业在开行贷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另附纸;
2.本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流通项目贷款有关要求
一、重点支持范围和方向
(一)支持范围
1.国家重点培育和联系的大型流通企业;具有区域和专业领域竞争优势的大中型流通企业;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物流园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含旧货市场)。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试点企业;茧丝绸生产经营企业。
3.发展势头好、有潜力的中小型流通企业;涉及民生的农村和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连锁经营企业。
4.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项目承担企业;散装水泥流通企业;通过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已向商务部备案汽车经销企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企业。
5.符合中央或地方储备糖(肉)库资质标准,有能力承担储备任务的地方储备企业。
6.符合本省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辐射全国或省际市场,从事屠宰加工行业生产经营5年以上,年屠宰量30万头以上的大型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
(二)贷款投向
1.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各类店铺、营业网点、市场、物流配送中心以及种养殖加工基地的建设和改造,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购置和改造;储备库建设。
2.经营支持系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仓储设施、冷藏冷链设备、深加工设备的购买、建设、升级和改造。
3.流通技术升级项目:流通业前沿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具有行业共用性的重大技术专项。
4.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项目:厂房建设,传统生产工艺改造,生产线及设施设备的购买和改造。无害化处理、节能降耗设施设备的配置。
5.融资租赁项目: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开展工程机械、医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节能等领域的租赁业务。
6.并购、重组项目:企业收购、兼并、整合和债务重组投资等。
酒店、住宅和写字楼类地产项目明确不予以支持。
二、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内资企业
(二)独立企业法人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前三年经营基本正常,无违规、违约等情况
(五)有能力筹措20%以上的资本金
(六)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基本落实
三、担保抵押要求
(一)一般要求抵押担保,抵押率为70%
(二)无土地产权的房屋,如国拨地、租地的建筑不能做抵押,住宅楼不能做抵押
(三)有产权店铺、写字楼、办公楼、酒店、有土地证的生地可做抵押
四、流通项目申请开行贷款材料介绍(模板)
(一)企业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企业沿革、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主营业务、子公司数量(可列表说明子公司的名称、控股比例和经营范围)
2.股东情况:列表说明前三位股东的名称、出资额、股比、股东性质(国资委、国企、民企、个人)
3.企业经营情况:前三年度的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数额、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净利润;企业经营业绩在同行业(地区)的地位(排名)
4.企业负债情况:前三年度的贷款数额、短贷、长贷的数额及比例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必要性、内容、规模(如店铺的数量、面积)、(较大项目如1万平米以上的要分项目说明,小项目可分类说明)。
2.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新建项目的可研、规划、征地、环评的进展情况;如采取资产或股权购买,意向谈判情况(较大项目如1万平米以上的要分项目说明)
3.项目市场供求情况、发展前景、竞争情况(分类说明)
4.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较大项目如1万平米以上的要分项目说明,小项目可分类说明)。
(三)项目资本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额、资本金额、申请贷款数额;项目资本金来源(净利润、折旧或股东注资及其他来源)及落实措施。(较大项目如1万平米以上的要分项目说明,小项目可分类说明)。
(四)还款来源
项目本身还款能力初步预测,如能力不足,有无其他还款来源补充。
(五)信用结构
1.拟采取的担保、抵押方式
2.如为第三方担保,担保企业的名称、上一年度的总资产、资产负债率。
3.如为抵押,抵押资产的所有者、名称、位置、面积、层数、目前经营业务、预估值。
4.如资产已被他方抵押,抵押的情况,解押的措施。
5.其他信用结构的说明
附件3
新增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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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贷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总投资
(亿元) |
拟申贷额度
(亿元) |
拟开工日期 |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地方分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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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章:
注:1.本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