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容美发企业星级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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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2-05 09:08 |
前 言
本标准为解决江西省美容美(理)发企业分等定级无统一标准可依的状况,结合江西省美容美(理)发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从规范美容美(理)发企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档次,塑造企业形象的目的出发,提出了美容美(理)发企业星级划分及评定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由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汝兴 万家明 夏敏 金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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