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促进和谐社区健康发展 |
|
| 2007-03-07 13:38 文章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2005年以来,上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大力发展社区商业作为上海商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商务部召开全国社区商业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布置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推进社区商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兄弟省市间互相学习交流提供了宝贵的机会。现将上海市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强化社区商业规划
上海市经委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6]243号),及时召开各区县经委会议予以传达,并制定了贯彻的工作方案。
(一)完善和加强社区商业规划。在编制《上海市商业“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把社区商业发展作为商业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以“规范化”引领社区商业发展,保障安全,改善环境,完善功能,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建设和谐社区。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紧紧抓住新区开放和旧区改造的机遇,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加快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
在推进区县做好“十一五”商业发展规划时,我们提出要将社区商业发展纳入规划,通过编制社区商业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明确区域社区商业的总量规模、形态布局、业态配置和管理措施等。如徐汇区提出重点发展漕河泾、凌云、龙华三个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布局结构,不仅在规模上向连锁化发展,更要在经营范围、经营品种、服务内涵上不断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品牌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手段挺进社区。长宁区则把重点放在提升社区商业能级水平上。完善古北殷实型、虹康小康型、北新泾经济型社区商业中心,强调功能上以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为市场定位,完善购物、服务和休闲功能。
(二)加强社区商业布局,形成推进目标和计划。上海市经委从基础工作着手,要求各区县经委加强对社区商业现状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各类社区数量、社区规模及社区商业的状况。目前本市已经有175个社区被列入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范围,其中122个老社区的商业配套已经基本完成,改造后的社区商业面积约40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大型综合超市、生鲜食品超市、标准化菜场、各类专业专卖店和生活服务网点等,53个新建社区自2007年起逐步列入建设计划,预计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
二、加强协调,共同推进社区商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下发后,上海市经委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为动力,围绕做好社区服务业务工作,主动加强和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了初步效果。一是对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形成共识,把社区商业作为和谐社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是对不断调整、完善和提高社区商业设施形成共识,社区商业要发展,网点的形态和业态也要与时俱进,适应市场和居民需求。三是对注重政策导向,发挥文件推动作用形成共识。抓住上海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的契机,争取将发展社区商业的有关要求和政策性措施等内容明确纳入上海的实施意见中,为促进社区商业法制提供支撑和保障。
上海市经委还要求在发展社区商业中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的作用,要求各区县经委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依靠街道、乡镇管理部门,围绕加强社区建设、改进社区服务,把社区商业也作为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各部门之间的合力,加快上海社区商业的建设。
三、发挥各区县积极性,推进一批重点社区商业建设项目
社区商业发展的重点在各区县和街道、乡镇,为此,上海市经委在推进社区商业建设中,注重充分发挥各区县经委对社区商业建设的指导、协调作用,发挥街道、乡镇对社区商业规划、开发主体的作用。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市改建和新建开业的重点社区商业项目在50个以上。
如闸北区大宁国际商业广场社区是政府关心下的一个大型社区商业中心项目,项目落成后,市政府领导亲自视察,给予了充分肯定。该项目从体现海派文化特色出发,用现代手法演绎上海风貌,先后引进250个左右的零售、餐饮、娱乐、休闲品牌,为地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整个项目由15幢建筑组成,错落有致地分布在2公里的步行街道左右,形成开放式的购物空间。
又如浦东新区三林世博家园社区是三林镇镇政府自筹资金开发建设的社区商业项目,列为筹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动拆迁安置的大型居住区配套之一。该项目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完成一期工程,实现居民入驻。总体定位以3公里以内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5分钟便利店和 15分钟购物中心为辐射性服务,力求使三林世博家园的社区中心成为世博动迁居民眼中的“亮点”工程,使世博动迁居民对世博家园产生真正的归属感和满足感。
四、政策扶持,加强菜市场等社区网点建设和改造
自2005年起,上海市已连续两年将标准化菜场的改建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旨在建立和完善菜市场设置和管理标准体系,加强规范化管理,与社区商业配套。2005年建成100家,2006年预计完成改造300家,至2007年,实现3年基本完成600家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改善硬件设施。对菜市场的专柜、照明、通风等进行全面改造,营造舒适环境。二是引入品牌经营。吸引一批肉类、乳品、餐饮等品牌企业进入标准化菜场,通过开设专卖厅或专柜,提升经营档次。三是确保食品安全。在菜市场内要求设立检测室,加强对各类农副产品的监督抽检。同时,对肉类、禽蛋制品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可追溯性。市财政对每个标准化菜市场的改建予以政策性资金补贴20万元,至2006年底,补贴资金达7200万元。
实事项目要求各区县财政、各街道、乡镇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改造给予资金补贴配套。部分区政府加强了对便民利民生活保障型社区商业网点的政策扶持。如浦东新区探索通过财政预算或多渠道筹集商业网点发展资金,向房地产开发商回购网点,解决个别社区缺乏菜市场网点的布点问题,由政府逐步掌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资源。卢湾区政府通过财政拨款3000万元,区经委对开设在社区的菜店网点给予租金补贴。
五、研究制定标准,加强分类指导
为促进社区商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机制,从2005年起,上海市经委提出并起草了《社区商业设置规范》,列入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该标准对社区商业的指标规模、功能及业态组合作出定义和规定。通过实施标准,市、区两级经委将对不同类型的社区商业加强分类指导,规范社区商业的分级、设置、布局和管理,引导开发商和物业机构根据社区人口结构、消费水平、商圈特点等,合理配置社区商业网点形态规模和业态结构,提高社区商业管理水平。目前该标准已进入专家评审阶段,预计2007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六、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经验推广。2005年,上海在商务部的关心和支持下创建了长宁区新泾社区、浦东新区联洋社区等2个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我们要求有关区县认真做好示范社区的经验总结,广泛宣传和推广实施,充分发挥示范社区的典型作用。同时,组织各区县经委和部分企业互相学习交流,鼓励社区商业建设创新,体现上海社区商业特色。二是积极开展第2批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推荐申报。在充分听取有关区县意见和实地考察、比较衡量的基础上,2006年向商务部申报了宝山区大华社区等5个不同规模和特点的示范社区。三是召开社区商业现场研讨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2006年12月,百联西郊购物中心召开了社区商业工作研讨会,总结开业2年来,中心在立足社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回报社区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总结推广社区商业中心同时成为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业余活动中心的经验做法。
2007年,上海市经委将在国家商务部的指导下,在推动社区商业发展中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完善和细化社区商业规划,重点推进一批社区商业中心项目的建设和改造,不断适应城市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充分发挥社区商业在基础性商业中的引领作用,围绕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