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沐浴30强企业调查与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2007-02-15 11:29  文章来源:商业改革发展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商改司函(200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沐浴(洗浴)行业组织及相关沐浴企业: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服务需求的增长,沐浴行业正逐步向大众化发展。为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和行业指导,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将会同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联合开展2006年度全国重点沐浴企业调查和沐浴30强发布工作。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协助做好相关调查工作,推荐和组织当地大型沐浴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调查表上报可由省区市汇总上报,也可由企业直报。该调查表的汇总信息将反馈到各地进行核实。请于2007315日前将调查表(可从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网站或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网站www.chinabath.org.cn下载)发到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010-68392544,68392459  传真:010-68392548,电子邮箱:chinabath 29@126.com

附件:2006年全国重点沐浴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及指标解释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2006年沐浴行业情况调查表

 

 

 

指标解释:

1、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力为基础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2、综合浴场指包括沐浴、休闲、餐饮等服务项目的多功能浴场。普通浴场是只具备沐浴服务项目的浴场。

3、有连锁经营的企业由连锁企业总部汇总统一填表,各填报项目是连锁企业的汇总数。

4、企业总营业额是企业内部沐浴类营业总收入,或沐浴连锁企业总部沐浴类营业总收入。

注:此次调查在对行业进行市场分析后,分析报告将反馈各企业,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各企业上报的所有信息及相关材料,我们将予以保密,只用于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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